根據《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<浙江省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浙廳字〔2017〕4號)和省信訪工作領導小組《關于印發<浙江省縣級領導干部公開接訪群眾工作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浙信領〔2018〕6號)文件要求,我縣每個工作日由1名縣領導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值班接訪?,F將2023年3月份縣級領導接待群眾來訪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(詳見附件)。
附件:(2023年3月)青田縣縣級領導接待來訪群眾工作安排表 -.xlsx
青田縣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3年2月28日